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- 酒店评论
-
-
-
查看更多评论会员4611:好评
弟弟来玩儿,帮弟弟订的房间~ 按4星级酒店搜索的,说实话,说是4星的水平有点夸张了吧…… 图片比实物好看~ 进门有股味道,我跟弟弟说换个房间,他说算了,也就住一晚。还有就是信息有误……并不是海景房…
会员8253:好评
非常好!安静!交通便利!已经是第二次住了!
会员7512:好评
第一次到大连,平时住酒店,在国内第一次住公寓酒店,感觉非常好,如果全家出游,强烈推荐,唯一的遗憾就是房间小了点,比法兰克福的金叶酒店还小。